供应链储架ABS案例分析

    2018-11-22 16:48:17    来源:财视中国
    关键字:ABS


    作者 | 李颀

    整理人 | 怡宝

    来源 | 财视中国


    储架发行最早产生于美国,一般是指在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基础上,发行人一次注册,多次发行的机制。运用到企业ABS上的储架发行,是指在交易所首次申报时提交一整套框架性的申报材料,同时申请一个总的发行期数和规模,审批通过后会获得交易所出具的一份总的挂牌转让无异议函。在该无异议函约定的时间内(一般为2年)进行分期发行时,无需再次申报审批,只需将每次的发行材料上报备案即可。储架发行方式极大地缩短了总的发行审批时间,提高了单笔发行的效率。

     

    2013年市场上开始出现储架ABS的概念来,上交所、深交所供应链储架额度批复超过三千亿,储架发行方式极大地缩短了总的发行审批时间,提高了单笔发行的效率。

    批复的大多数是以房地产为核心的企业,由于政策限制,房地产发债或者银行监管非标受限,再加上房地产每年的应付款规模、工具使用需求相当大,所以房地产成为主力发行的资产。

     

    储架发行有以下四个特点:

     

    第一,核心企业主体评级需要AA+以上,其信用主体的评级水平和基础资产的质量都相对较高

     

    第二,要有充足的基础资产储备(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会有充足的基础资产来支持储架的规模);

     

    第三,同系列的储架下,每一期产品中的基础资产类型、入池标准、交易结构、增信措施等,各类产品的设计要点保持一致;

     

    第四,储架下每期发行的ABS都是一个单独的产品,产品间相互独立(包括基础资产、账户、核算、管理等)。

     

    此外,在储架ABS交易中参与主体有六大类:计划管理人/推广机构、原始权益人/资产服务机构(保理公司)、差额补足人/共同债务人(核心企业集团)、托管行/监管行(商业银行)、信用评级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。相关交易文件有十一个:基础合同,由供应商和债务人签定;保理合同;基础资产买卖协议;服务协议;计划说明书,这对资金方来说是最全面重要的文件;标准条款,具体规定了管理人和投资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;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;托管协议,就由商业银行和计划管理人签署,和私募基金的托管比较类似;差额支付函/付款确认书;信用评级报告;法律意见书。

     

    交易成本由五部分组成:一、票面利率,取决于ABS评级情况和市场询价结果;二、保理服务费,和保理公司的选择和收费水平有关;三、管理费/销售费,来自管理人的收费和销售成本;四、增值税,以增值部分的3%(另须缴纳12%的附加费)收取;五、律师费、评级费;六、托管费/监管费。

     

    交易操作的流程是先确立合作关系(管理人、评级机构、律师)、确定产品方案、开展尽职调查申请前,提交材料至交易所受理(全套申报文件定稿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评级公司出具评级报告、核心企业的内部授权文件签署),然后交易所反馈问题(一轮或二轮提问及反馈),之后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(交易所审议通过、封卷、文件签署/提交、正式出具储架发行的无异议函),最后首期ABS成立并发行(基础资产形成、筛选入池、资产封包、销售路演、确认认购意向、成立发行)。

     

    最后要注意了解债务人是否均为核心企业所属集团下属子公司;对比基础资产合格标准,模拟资产池的代表性;分析保理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;考虑核心企业是否属于“房地产企业申报公司债券的基础范围”。


    声明:本文来自于由财视中国主办的“第四届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论坛2018”上的嘉宾发言,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,不代表财视中国立场,仅供读者参考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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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责任编辑:王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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